據重慶市的相關媒體報道,重慶地區的某家醫藥公司的業務員,通過自己的人際關系將一百多件的假藥賣給一些醫院等醫療機構,從中牟利高達數百萬元。幸好,重慶市的檢察院,查獲了這批假藥,防止了這批假藥流向了社會,減少了這批假藥的危害,以下是此次案件的詳細內容。
重慶某醫藥公司業務員胡波通過朋友梁剛強將140多件假藥賣給醫藥物流中心和醫藥公司,非法牟利200余萬元。2009年,檢方以銷售假藥罪、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批準逮捕二人。
胡波案發時29歲,是重慶市某醫藥公司業務員。為了謀取高額利潤,胡波從他人手中大量購進來路不明的藥品鹽酸貝那普利片(洛汀新)。隨后,他通過時任重慶某醫藥公司物流中心的采購員梁剛強,將129件(每件360盒)假冒洛汀新銷售給醫藥物流中心,另有10多件銷售給成都一家醫藥有限公司,銷售金額達200余萬元。事后,胡波以每件藥品500元給了梁剛強好處費累計6萬余元。
這些假藥通過層層銷售,流入市場。一消費者服藥后不見效果,反映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。重慶市藥品檢驗所檢測,這批藥品與國家規定不相符,認定為假藥。最終,法院以偽劣產品罪、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胡波有期徒刑15年6個月,并處罰金150萬元,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梁剛強有期徒刑1年零3個月。
據了解,鹽酸貝那普利片是治療高血壓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口服藥,服用假藥不能有效降壓,極易對患者造成傷害,甚至危及患者生命安全。
三年來,市檢察機關共起訴制售假藥、劣藥犯罪案件9件25人。這些制售假藥、劣藥犯罪出現了新特點:
假藥銷售鏈條完整,層級明確。九龍坡區檢察院批捕的21名嫌疑人中,18人直接或間接從假藥販子唐順國處進假藥。
假藥通過互聯網和物流流通。唐順國等人銷售假藥窩案中,通過網絡、電話等方式與假藥生產窩點和買方取得聯系,再通過物流公司從陜西、河南等地購進假藥,貼上防偽標簽“化裝”,再以物流方式賣給其他藥品銷售商和藥房。
五分檢的檢察官說,辦案時發現,假藥販子多數是鉆了藥品物流渠道的軟肋,“健全藥品物流制度,同時對假藥追根溯源,應當是堵截假藥的有效手段之一。”
檢察建議中,重點提到這樣四條措施:首先,建立藥品物流的藥監部門準許制度,防止假藥非法流通;其次,對假藥的生產追根溯源,強化假藥源頭的打擊;第三,建立制售假藥的舉報獎勵制度,增強公眾對假藥的鑒別意識和鑒別能力;第四,建立藥監部門先行賠付制度,督促藥監部門加大藥品銷售的督察力度。消費者在藥房購到假藥,藥監部門應先行賠償受害者損失。
值得注意的是,假藥販子打著“送藥下鄉”、“免費體驗”幌子,兜售治療老年人常見的慢性病藥物,危害嚴重。石柱縣檢察院批捕的馬江茲銷售假藥一案,馬江茲通過非法途徑購買高血壓、糖尿病、高血脂等藥品的外包裝,用白糖水勾兌裝瓶,在農村場鎮趕集日賣給中老年人。由于這種假藥難以辨別,馬江茲的售假長達一年多。
假藥行業的存在和我國的醫療體制有著很密切的聯系。假藥之所以能夠有市場,是因為醫療行業的行業實行的市場經濟,將醫療行業作為拉動經濟內需的一個重要舉措。這種體制,導致中國人看病難,看不起病,所以這些假冒偽劣的商品在打著“合格”的標簽進入醫療行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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